我从丁某手中转得店铺一间,丁某称合同即将到期,收取了我10000元转让费,作为以前装修投入的费用并称转让费房东知情。后来我得知房东并不知情。而且丁某此前也是转自其他人,并未进行装修。请问丁某的行为是否有诈骗嫌疑,我如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能胜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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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房东不同意转租的话,你和丁某之间签订的转让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你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该合同,要求丁某返还转让金。如果有需要可电话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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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转让费,属于行规,只是多少的问题。况且,你以接手,也是看过店面才交的费用,很难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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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确认合同无效,返还你的10000元。准备起诉状,合同等,可以到所里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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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