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成都贷款新购了一套商品期房。还未交房,但目前已开始还贷款。买房时签了很多条款合同什么的,现在手上只有: 1、首付款发票 2、房屋合同 3、贷款合同但现在不知道我手上应该还有哪些合同或凭证,非常担心少拿几个合同或凭证,因此特咨询下专业律师以下几个问题: 1、未交房前,我手上应该有哪些合同或凭证(发票)? 2、交房后,我手上应该有哪些合同或凭证(发票)? 3、现在我只有首付款的发票,什么时候能拿到全额房款的发票? 4、其他公正、抵押、预告什么的手续有没有什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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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付款凭证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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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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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房管部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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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