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我女朋友认识一年了,彼此都有共同语言,对彼此都很尊重。经过我们自己商定,准备在年底结婚。《在这时间里,我女朋友怀孕了》为此,我们不远千里去了她老家:河北。与她父母协商,她们家首先提出给彩礼40000现金,马上给我户口本让我们去登记。我觉的婚姻是自由的,不是在商品交易,给彩礼是应该的,但不是40000先金。经过她父母最后商定,让我当天兑现10000现金,立马交出户口本让我带女朋友回浙江完婚。但谁又知道她父母是小人。出尔反尔,收了10000块钱后让我马上回浙江再拿30000现金,不然她父母就带我女朋友去医院做引产手术。我不同意,便与她父母辩理,谁料她父亲上来就打我一巴掌,并威胁我说;立马滚出他家门。就这样她父母强行把我推出家门,我在她家门口不停的对我女朋友喊话。这时她妈妈拿了根棍子追来想打我,被我女朋友挡住了,我女友被她妈妈打了一巴掌。被他们赶出家门的我还在不停的很他们沟通,谁知他爸爸简直不是人,拿到东西就朝我扔来,《农村用的锄头》一直把我追赶至上公路看我无奈的上了车,他才回了家!现在我回浙江了,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女朋友是爱我的,对我是真心的,为此我这里还有她亲手写的一份协议书。来证明她是自愿嫁我的!各位律师们,请你门帮我多出出主意。在此,我先谢过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