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6月初,对方(线某)称找到另一人(宋先生)做倒卖煤炭的生意。口头协定我与线某各出资20万元与宋先生合作,(实际上线某只出资了18万元,我并不知情)。生意成功后,三方平分收益。但生意出现了问题,宋先生说,生意亏本9万元,三方各承担3万元。在我并不知道的前提下,线某提前提取本金15万元,之后宋先生还我本金15万元时,线某又分走了7.5万元,我通过宋先生知情后,向线某要钱,对方不承认现在线某欠我7.5万元,我想要回,经多次谈话,对方承认我向他的账户转账20万元(有电话录音和银行转账为证)。我如何打官司,要回欠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