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在喝醉酒后到一茶楼休息,老板说他休息时上厕所摔倒了,结果送他去诊所,还淘了几百元钱,诊所医不了,送去医院,医院说脑溢血没救了。。今天他就离开人世了。我想问的是,朋友的死,茶楼老板有责任没有?现在只有听茶楼老板一面之词,如果有责任,该负多少责任?陪他喝酒的那些酒肉朋友又有责任没有?有又是多少责任?毕竟朋友家就靠他是主要经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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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据此,该酒楼老板有责任,但是由于他积极的救助你朋友,应减轻其责任。对于其他的那些朋友,法律没有规定。但可以尽人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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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楼将承担责任(因地板滑摔伤人,未尽到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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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