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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深圳市一名户籍下岗人员。于前年底申请了灵活就业。去年六月在一家私营公司就职,并于八月份和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一直没有给我缴交社保,但给其它非户籍人员都有买社保。公司不给我们工资存折,只以现金的形式结算工资。工资条也不给我们,只让我们在上面签字。他们在给我的工资条里有注明其中的三百元是我的社保补贴,但是这钱是分明是我自己的工资,我的工资总额根本没有多出这三百元,实际工资反而变少了。我找负责人谈了几次,说明社保不能拿我的工资抵扣,现在公司就是以我的社保账户有问题,无法入账为由一直拖延着不交,说是等以后弄清了再补交。这种情况我要怎么去申诉单位补交社保费?请帮我出个主意。我的社保账户一直正常,每个月我自己都在交。

其它综合
2011-04-02 11:09:4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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