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月22日和新舒园的一个房东签定了购房买卖协议、约定在4月1日前办理更名手续、我也交了购房定金、可是在合同签定后、我找到了开发商、他们说合同不能更名、我又去了公证处问了公正员、他们说没有房本只有 购房合同的房子不给公证、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很快到了3月28日、在我的一在要求下开发商同意等出差在外的老总回来后协商更名问题、但是房主在不能更名的前题下要求我在4月30日晚前一次把购房总款给他、我说先打一半他都不行、我在打了110后、他们说在手续没有办理的情况下是不能打款给他的、第二天房东就以我没有交清房款为由拒决和我继续交易、也不退我的购房定金、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