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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弟弟骑摩托车带着我爸妈去工地上工,被一客车追尾,我爸爸和弟弟双手皮肤严重檫伤,我妈妈腰椎三处横突骨折,住院一个月,现在交警队判定结果是客车全责,我们该怎样索取赔偿,赔偿该怎么算,你能帮帮我吗?

交通事故
2011-04-02 09:04:0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据此,你们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据此,你们可以向保险公司赔偿或者向肇事车主要求赔偿。
  • 你好,你可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