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成都市**区购买的商品房,开发商赶在和同约定前交房,为此出现诸多问题:
1、小区配套设施未到位,道路绿化因赶工质量很差。
2、开发商无法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称还在办理当中
3、擅自更换物管,并要求验房即缴纳半年物管费(合同约定为一个季度)
4、墙体保温:小区购房合同部分约定内保温,部分外保温,开发商修建房屋均为内保温,挤塑板。但是用的挤塑板很容易燃烧,点火即燃,是否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这也是我们最担心的,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如上几点,我们能要求开发商整改并作出赔偿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