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福清一个鞋厂上了二十六天班,一共休了二天假,因为每天都要加班到夜晚九点半,很辛苦,就不想做了,辞职四五天了,他们没有批,这几天说是给我放假的,现在就是答应辞职,说要也等一个月才能离厂,以这个理由拒绝付给我工次,请问我真的拿不到我辛苦的工资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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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可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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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劳动局投诉,索要工资。具体 看 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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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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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保留 有上班的凭证 。实在不行 就诉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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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必须支付!如果不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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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