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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现在想离婚,但我接受不了男方的条件!事情是这样的,我和他认识差不多一个月没多大感情,当时干好遇到他们单位要分房子,他告诉我要有结婚证才领的到,可是我们都太轻率了,就去领了证,但之前说好,有感情了就在一起,没感情就分开!(领证才3天左右他告诉我说房子是单位上分的,如果离了婚,单位会收回去)他对我还行,可我就是对他没感情,我一直都在提分手,他不同意,后来朋友告诉我,先试的和他培养感情看看,我做了,觉的一般,不好不坏,于是,他们就提出摆酒喜,把事情了了,我还是不愿意,因为我也不知道我的真实想法是什么,他让我和他去买家具,我半推半就的去了,但好多都是他看上的,自己买了,就这样,家就布置好了,婚期也差不多到了,这是我才知道我的真实想法,我不愿意和他在一起,我想离婚,开始他不同意,在气头上我说了我还他钱的话,3个月还1.5万,家具归我。现在时间到了,我想了一下,当初分房的时候是带了结婚证复印件分的,房子也应该算是我们的共同财产了,我是想他是否也应该给我这方面的补偿?我跟他说了我的想法,他说不可能,房子不是他的,他只有使用权,而却还说结婚后5年才能算作是共同财产!我该怎么做?

其它综合
2011-04-01 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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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