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中,法院判决李某每月5号之前支付人民币100万给张某<共计人民币1000万>,迟延履行债务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双倍支付,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在判决规定之日的第一个月未能付款,但在第二个月支付550万给张某,第六也未能付款,第七个月又支付400万给张某,迟延履行债务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银行贷款利息为年利率5%>双倍支付,在这七个月内李某要付多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给张某,请问是付第一个月和第六月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还是这七个月全部都要付迟延履行债务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