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近二年半了,但公司没有给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和医保。全公司都没有买。今天老板突然要将我辞退。他说;由于公司业绩不景气,但他已经拖欠我一年四个的工资了。每次向他要工资,他都说没钱要我等等。请问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我听说;是辞职还是公司开辞退信。是不是还有30天的提前通知,这样我是不是有辞退补偿金,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
想拿回自己的工资和维护自己的权益,能不能申请想劳动部们仲裁,能获得什么?值不值得??明年劳动合同法执行之后有没有变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