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审已经判离婚,但财产分割我不服,我们结婚三个月,在我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对方把我家门钥匙拿了,不让我回家,出来时什么都没带导致我不得不在外租房,因为结婚是我父母陪嫁了一辆汽车,是在领证后我父母才给我买的,但名字是我的,现在对方要让我把车变卖把车钱分他一半,说那是共同财产,可车出过车祸,因给别人修车及自己的车花了四万多,车卖了已经把钱还给别人了,剩下的钱我也用于租房和生活,我出来已经快两年了,钱也几乎没剩下多少,父母也因为我当初不听话,嫁个对方和我几乎不怎么联系,因他找关系现在法院判除我把卖车的钱分他一半,而我们的共同收入,法院却没有进行分割,他一年挣七万多,也有房子住,我收入很低,还要租房,我是个外地的,因此我不同意,上诉后,中级法院只通知我开庭,却没让我提供证据,这种情况是不是维持原判的几率会很大.法院为什么不对我们的共同收入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