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8年4月到公司上班到现在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没有犯任何错误,公司要开除我,请问下我该怎么办呢??需要取证吗
-
1. 程序方面,详见:“劳动者维权流程指引”
2. 取证事,就是拿到公司厂牌、工资发送记录、工资条、考勤表、加班记录、开除通知、工作交接单、工资结算单.........总之,一切与公司有关系的材料。
3. 拿上材料,咨询律师。
打官司, 至少公司要支付你6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
-
1、关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问题,已经过了时效,仲裁委员会或法院都会驳回。
2、根据你说的情况,公司显属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向你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3、最好要求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