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各位老师,你好!我想请教你几个问题。1)、我想辞职,可是公司老总不准,还打电话威胁我,怎么办啊?我想寄封辞职报告挂号信给他(留着证据,因为昨天当面递交辞职书给老板的时候,他说他不会批的,叫我拿走,我就拿走了),然后就不去上班了,这样行吗?2)、如果我的辞职报告已经递交给公司了,但还没批,我就不去上班了,算是擅自离职吗?算是擅自离职的话会有哪些后果呢?3)、如果辞职报告已经递交给公司老板(挂号信形式),没批,就不去上班了,但是过了几天我再去公司参加投标工作的话(二级建造师投标要本人去的),辞职报告生效吗?扣几天工资没关系的,就怕在法律上站不脚!4)、我听说把辞职报告递交给公司,老板不批的话,满1个月合同自动解除。是这样吗?但在这1个月里我还属于公司的员工吗?5)、提交辞职报告后一个月内,我真的不想去那上班了,即使去上班,这一个月的工资老板也不会发给我的,我索性不去,工资也不要了。这样做行吗?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4-06 17:15:4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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