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的头部被对方用锄头打伤了12公分,左肋骨打断3根,鼻梁骨粉碎性骨折,这样的3处轻伤是否可以算轻伤偏重呢,为什么法医却鉴定是轻伤呢,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二章头颈部损伤,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已构成了1处轻伤第十条鼻损伤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已构成了2处轻伤第三十三条肋骨骨折(一处单纯性肋骨线形骨折除外)。而且是断了左肋骨连续3根,难道这也是属于轻伤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