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前,婆婆以老公的名字购买了县城的一处商铺,现在我们在申请离婚,我是否有权申请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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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前买的房子,是你老公的婚前财产,你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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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如无特别约定,你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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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若该房屋是你丈夫所有的,你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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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他婚前个人财产,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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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前财产你是没有权利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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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办理。你也可以先进入深圳张文峰律师网站查询。需要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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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前购买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权要求分割,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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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