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一名员工,在上班时,眼睛中不慎打入铁片,此工人于23号住院并当日进行了一次手术,手术中并未取出铁片,做B超后发现了眼睛中铁片位置,因眼睛发炎肿胀,未进行去除铁片手术,对于该员工是否失明也一直持保守态度。一周后,昨日医院为该员工进行了二次手术,在手术中并未发现铁片,更没有取出铁片,而且因手术致使该员工眼睛中的晶状体流尽,致使该员工失明。特咨询,能否状告医院治疗不利,致员工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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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医院是有责任的,应当及时要求封存病历以防医院篡改!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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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可要求医疗损害赔偿,如需帮助,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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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