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我大姑把我给抱来的,6个月我奶奶把我给带大就和我一起生活一直到我上初二我才回到养父家中,从小养父母就很偏见对我不是很好我一直忍着,养父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现在都已成家, 我是养父的长子现在也有了家室,因为养父母偏向他小儿子想让我搬出这个家而且做得很明显左邻右社都可以做证,当初我认识家属时养父母同意财产与养父母小儿一人一半,可是养父母把家里所有的钱都拿给小儿子出去和二姐做生意,现在我和家属是合法夫妻也有了孩子,我现在要生活过日子养父母答应过的事情到现在都没有给我们实现,养父一直哄骗我们时间一长家属就和养父母发生了争执、养父喜欢喝酒、骂人、养母是特别不讲理,而且骂的话是特别的伤人连我家的孩子也骂让我忍无可忍到现在事情闹的很僵家属带着孩子回了娘家,如今养父的哥哥和姐姐都看不过去养父所做所为,养父母一次两次这样伤透我心,所以我选择与养父断绝父子关系,法律程序我该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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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收养法》第十七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又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能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当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的收养关系因为一定原因无法维持下去时,可以经过法定程序解除。解除后,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消除。另外,根据《收养法》第三十条一款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双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裣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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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请求解除收养关系,但应当支付一定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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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收养法》第十七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又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能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当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的收养关系因为一定原因无法维持下去时,可以经过法定程序解除。解除后,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消除。另外,根据《收养法》第三十条一款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双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裣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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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除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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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