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月份把车卖给二手贩子 贩子说等有人要了才过户贩子现在把车卖了 现在那人就不过户怎么办 只写了个协议
-
最好是要求对方积极过户 如果不积极过户的话 就在能在全国范围通行的报纸杂志上公告车已经转让给了xx 这样避免买车的人造成事故由你负责的
-
一般与你无关了。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
你的情况属于连环购车。当然是督促买车人尽快过户,但车贩子不售出一般是不肯过户的。不过也不要紧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批复,车辆发生事故有最后买受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
(2001)民一他字第32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
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2001年12月31日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