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去年底以总价79万购买了**的一套房,当时合同明确约定卖方在收齐全款2日内就必须迁走附于此房的户口,逾期则按每天房产转让总价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银行今年2月1日将尾款打到买房账号。但迄今为止,卖方仍然未将户口迁走。请问我可否诉诸法律途径向卖方索赔?如果在上诉期间,卖方迁走户口,我可否得到适当赔偿?

房产纠纷
2011-03-30 11: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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