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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8日凌晨,地方无业人员张某伙同王某、吴某着制式警服、反光服,佩带仿真玩具手枪、电击警棍,持伪造工作证,假冒缉私警察,拦截一辆满载非法经营物品的大货车。王某、吴某对车上货物进行简单查看后,以“该车运送走私货物为由”责令大货车车上的人员缴纳20万元罚款,否则带车上人员到刑警支队接受处理。车上人员称愿意交线,但希望把身上的全部2万元现金交出后就能被放行。张某等人不同意,要求扣留该车。起初车上人员不肯交出大货车,但见刘某显示随身佩带的“手枪”后便下了车。张某等人迅速将大货车开走。不久,张某等人被潜伏在附近的警察抓获。

其它综合
2011-03-30 16: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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