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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一下一个在国营企业做了十多年的职工,在金融危机时企业倒闭,在期间企业每个月给职工发放300元的补助,从2010年1月份开始企业实行买断职工的工龄每年给予一次性补助400-600不等,这样对一个没有工作的职工来说会不会太少啦?同时企业这样做合法吗?在法律来说企业应补多少钱给职工呢?

其它综合
2012-07-31 19:20: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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