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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我和前妻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孩子抚养权是前妻,但由于种种原因,直到现在孩子的户口始终在我这里,并且和我生活在一起,现在我要把孩子的抚养权转到我这里,前妻也同意,请问到何处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前妻要到场吗?

其它综合
2011-03-29 15: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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