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和前妻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孩子抚养权是前妻,但由于种种原因,直到现在孩子的户口始终在我这里,并且和我生活在一起,现在我要把孩子的抚养权转到我这里,前妻也同意,请问到何处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前妻要到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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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最简单的处理方案就是你们双方签个协议,说明孩子抚养权的变更,然后双方签字即可
2.我是多年的专业资深律师,若是此问题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还有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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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订立协议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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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好书面签订抚养变更协议
2、如果需要详细咨询,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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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双方签署协议即可。如您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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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协议
或者 走一个法律程序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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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