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9.28我通过网络介绍认识我的债权人许某,当天问他借了两万块,约定一个月后归还,利息是九千,到期本息一共两万九,当时急于用钱所以写了一张五万的借条。到了09.10.28我还不上就还了五千的利息,他说还有四千就当六千加到两万九里,这样下次我要还清本息就要三万五了。到.9.11.28我又还了他九千的利息,这样我到此我借了他两万,目前已还了他一万四,由于自己当时脑子简单没有坚持要他写利息的收条。
期中我还有一笔外债五万五千,我还他九千利息的时候和他说起过,他说帮我还,至于利息什么当时没说,我急于还钱也没考虑这么多,在帮我还五万五千的当天他露出真面目,他们一伙人威逼我写下了一张二十万的借条,这样他手里有两张我写的借条,总共二十五万了,可是我只拿了他包括还他的利息,本金只借了他六万一千。
他现在逼我还他十五万,用种种手段来威胁我,我苦于没有证据证明他是放高利贷,现在他说要通过法律来起诉我,我不知道法院会不会听信与他,相信借条上所写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