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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你好!我的朋友于2009年1月23日与别人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80%)事故导致我朋友双腿下肢骨折,对方只是开始付出13000元的医药费后,医院欠款,我方车子整个驾驶室面目全非,而对方的车已被交警放出,经交警多次协商未果,对方一直不理交警和我方,只顾自已赚钱,我方十气愤,于2009年12月20日将对方车子开到我的朋友家里,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冲突(对方当事人老实,胆小,加上他自已深知自已负主要责任。)但对方回家喝农药,经医院抢救恢复健康。对方要求当地政府协商解决,请问我应承担多少民事责任,怎样维权,急待回复。

交通事故
2011-03-29 20:08:4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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