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甥今年17岁在上高中,在3月16号放学时在学校门口被四个人堵住围殴,在厮打过程中,拿出身上携带的弹簧 *** 将其中一名男子扎伤,受伤男子去医院诊断为肾脏外膜划伤,当天他们就报案了,我外甥在事发的第三天去当地派出所录口供,对方要求我们赔偿50万来解决,请问这件事怎么定性,如果要赔偿上限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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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50万的根据是什么?被四个人围打,如果不是用自带的 *** 子自卫,是不是要赔偿的该是你们了呢?当然你的亲戚随身携带管制 *** 具也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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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正当防卫,不向对方赔偿。可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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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的伤情为轻伤或者重伤,则你外甥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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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要根据对方的伤情来判断。实际中被审判机关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案子很少。如果构成轻伤要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详情可致电咨询或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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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不会认定为正当防卫的,应属于防卫过当造成的故意伤害罪,在量刑时会考虑相关的从轻处罚情节的。赔偿以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不依据进行赔偿。可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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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