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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购得造纸厂一处,该厂占地35亩,其中有房屋2900平米,房屋归三个出资人共有,由于经营问题,其他两名出资人先后退出(2002年退出),并且退还其股本,但其中一人还持有其中一个房屋共有权证。现在有人出资要购买该土地,土地使用证上土地使用者是金陵造纸厂,法人是我。请问我是否可以出让该土地,如果拿不到那一份共有证对出让有什么影响。谢谢

公司企业
2011-03-29 1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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