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外地经商的人,在经过我家门前的道路时,因倒车将我家门前的洗衣台毁坏{是辆机动三轮车,汽车人好像没驾照],我叫他按照原来的标准重建一台,他不答应 还叫来了他店铺的伙计,我和他正在协商解决的时候,他的儿子驾车前来骂我,因此我和他儿子发生口角,随后便打了起了,他儿子还扬言马上叫人过来,他们当时是4人,我怕吃亏便 打电话叫我舅过来,我舅过来后就打了他和他的伙计,我也打了他的伙计但没打他,后来他被120送去住院治疗了6天用了3100元,现在回来了,民警准给我们协调 他开口要5000元,这个合不合适?
还有就是他的这个协调期限是多久?超过协调期会怎样?(他现在已出院,我看他并无明显外伤,当时打的是眼睛和鼻子,只打了一拳。
当时打他的是我舅不是我,公安机关到来时我舅并不在现场。
如果我现在拖延不处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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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相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不宜拖延,你也可以委托当地一名律师来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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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造成的财产损失你可以要求赔偿,但你也理应赔偿他的医疗费用。
建议直接来电咨询,以便为您做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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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给你造成的财产损失你可以要求赔偿,但你也理应赔偿他的医疗费用,建议协商部分承担,毕竟双方都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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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轻微伤只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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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