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有一外地经商的人,在经过我家门前的道路时,因倒车将我家门前的洗衣台毁坏{是辆机动三轮车,汽车人好像没驾照],我叫他按照原来的标准重建一台,他不答应 还叫来了他店铺的伙计,我和他正在协商解决的时候,他的儿子驾车前来骂我,因此我和他儿子发生口角,随后便打了起了,他儿子还扬言马上叫人过来,他们当时是4人,我怕吃亏便 打电话叫我舅过来,我舅过来后就打了他和他的伙计,我也打了他的伙计但没打他,后来他被120送去住院治疗了6天用了3100元,现在回来了,民警准给我们协调 他开口要5000元,这个合不合适? 还有就是他的这个协调期限是多久?超过协调期会怎样?(他现在已出院,我看他并无明显外伤,当时打的是眼睛和鼻子,只打了一拳。 当时打他的是我舅不是我,公安机关到来时我舅并不在现场。 如果我现在拖延不处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民事相关
2011-03-29 07:01: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