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有辆车卖给了小黄,小黄因为担心车有问题,所以付款时少付了5000元,并且给我打了欠条。卖了车之后因为小黄没有司机,所以我答应给他开几天车,当司机的第一天在河间出了点小事故,经事故处处理,几天后事故处说拿3000元就可以先把取车取走,当时小黄在天津,他打电话给我让我替他取车,说的是回到天津后就把钱还给我,我因为心实,就在自己腰包里拿了3000元替小黄取了车,到了天津小黄说几天后再还,我也没多想,谁知一拖拖了几个月,后来我让他打了张欠条,欠取车款3000元,到现在半年多了,每次找小黄要钱的时候,他都以钱紧的方式往后拖,请问我用法律途径能尽快的拿到钱吗?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