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怎样才能起诉争得抚养权,我和前夫2009年5月离婚,前夫家里都想让我回去我不愿意,他们经常把孩子当工具,高兴让你看一下就让你看,不高兴的时候就几个月都不让你看,孩子也一心想跟着我,他们家在周围名气都很差,经常吵架,前夫也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一直都只管自己,我每个月1000多一些的工资,出250元抚养费嫌我少,但我自己是外地媳妇,离婚自己净身出门,还要租借房子,他们要求我学费和女儿的医药费也要出一半,我觉得没道理自己也没那个能力,请问一下我想把小孩抚养权争过来有可能吗?我在上海没房子,这样会不会判给我,法院判决的时候上面说学费和医疗费一个一半,但他是说高中大学的学费,医疗费是重病的,现在被他们专空子,判决书上也没有充分写明所以现在被他们利用这个空当,急请你们帮帮我吧!
-
你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的,具体请来电或到律师所详询
-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形的,你就可以诉讼到法院要求变更。有什么疑问,可以电话联系。
-
你好,搜集有利证据,通过起诉变更抚养权,你可以抚养孩子,对方支付抚养费,细节解答建议电话或来律所详询。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