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传媒公司工作一年半,已签订合同,其公司运作非常不正规,由于近期经营不景气开始陆续辞退员工,今天轮到我了,真不想忍气吞声。请问公司在事先无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就告诉你明天不用来了,只给补偿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是否合理?我听说应该是两个月,如果是或者还有其他问题我将申请劳动仲裁,期望得到您的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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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赔偿,按照你的情况如果是一年半多,则应支付你四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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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有不清楚之处,可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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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支付两个的经济补偿金 为最大程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若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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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要求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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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补偿你2个月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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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