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女方在婚前购置的房产,产权证上也是女方的名字,但未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这样的房产在离婚时,是不是应该属于女方所有?
还有,两人感情不和,男方有外遇,但没有有力证据,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还有家庭暴力,但家庭暴力有没有证人,法医鉴定有没有效,女方坚持要离婚,该怎么样做,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
房子是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就只有向法院起诉。
-
可以认定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可以协议或诉讼离婚。
-
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只属于女方,可以在发生家庭暴力时报警,将出警证明作为证据。法医鉴定可以作为证据
-
按照财产凭证的记载时间为准
-
该房屋应当属于女方所有
-
婚前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家庭暴力需报警记录,病历本、相关的照片等加以证明,如果认为感情确已破裂,也可以直接起诉离婚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