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1990年2月22进入厦门**公司,后公司迁入漳州改为漳州**实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随之更改为漳州合同,年资还是以进入厦门**算起。于2010年6月10日被公司非法辞退(此时公司处于赢利状态且本人无违规违纪行为)。辞退书上写支付赔偿金为以12年标准的80%计算,实际我在此公司服务20年零4个月,我未在辞退书上签字。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以20年标准)双倍赔偿?我已上诉至中院未果,如中院不支持双倍赔偿,是否可以上诉至高院?另胜诉的把握有多大?请专家给予指导。谢谢!

合同纠纷
2011-03-26 14:10:3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24533
股权结构怎么变更
股权结构变更
股权结构怎么变更
共同共有更改产权比例是如何的
产权比率分析
共同共有更改产权比例是如何的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6389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66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42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27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23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7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9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