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10年12月17日下午,在单位被钢板划伤鼻子,造成鼻撕脱外伤,前期由单位垫付医疗费,目前外伤基本痊愈,但是鼻尖及鼻背有可见凸形瘢痕,右侧鼻孔缩小,两侧鼻孔不对称,去单位协商未果,此外,当时钢板将我眼镜损坏,我拿着新配眼镜发票和后期医院开的票,单位拒绝报销,请问以上费用是否归单位负责?(注:目前工伤鉴定还没下来,这边工伤鉴定科的人员说由于出台了2011年新的工伤条例加上又是一月份,所以要推迟鉴定,叫我等通知,这合法吗?)希望能给我一个具体的解决方法,在此谢谢您了。

劳动纠纷
2011-03-26 20:30:2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