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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你好!去年我在梧州市**小区的一套房子以30万的价格卖出。因对方无力一次性付款,所以分几期还尝。最后一次15万完需要他们到银行贷款后交付,合同中要求最后交款日期是2010年3月1日。过后的按每天5%总房价的滞纳金收取。现在由于土地证在办理时间上的问题,对方到2010年3月19号才成功申请贷款。请问这18天的滞纳金我是否可以正常收取!谢谢!

合同纠纷
2011-03-26 10: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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