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八年,孩子归我抚养,孩子有先天残疾,可是前夫偶尔才支付一下抚养费,根据协议书约定,八年共欠抚养费九万多,我以孩子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支付所欠的抚养费及利息(按贷款利率计算,两万多),可是一审判决只支持了七万多的抚养费,而且不支持利息。我想请问如果我上诉的话,二审支持利息的可能性大吗?我现在才知道应该请求对方赔偿利息损失,这样表达更好些,是吗?我如果我重新提交关于赔偿利息的诉讼请求可以吗?可以换一家法院重新起诉吗?这样和上诉哪样更好?急(因为15天上诉期快到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