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姐借款还有贷款买的机器突然有病而没了她生前欠下48万元的外债[因为她当时承包的岗位我俩是在一个单位上班]她突然没了领导找到了我叫我接替她所承包的岗位因为是我姐欠的外债我四年另两个月换了41万现在我姐夫要回设备他有这个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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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关键问题是该机器是以谁的名义买的,如果是以你姐的名义进行的购买,当然有权要求返还机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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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姐夫要回设备的情况下,首先要付清你替你姐偿还的债务,否则你姐夫无权要回该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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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姐夫有权要回设备,夫妻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其要承担48万元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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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设备是谁购买的产权是谁的确定。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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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