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驶小车在三环路成绵立交至川陕立交外侧辅道上与一突然变道的摩托车相撞,摩托车没有人员受伤,我驾驶的小车车内2名乘客全部受伤。经交警六分局判定为摩托车为主要责任,我付次要责任。摩托车没有保险。现就车内乘客的赔偿问题一直谈不下来。车祸后伤者在医院的费用全是我垫付的。请问我需要怎么赔偿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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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责任划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以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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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按照责任比例赔付给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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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内伤者的费用应该先由你负责赔偿。
2、然后你可以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与摩托车司机分担这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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