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87在八钢工作时工伤,工残三级.2OO0年工伤退休一至也没发一次性工伤补偿。不过1996年以后工伤都给了一次性工伤补偿,我想问一问我的这种情况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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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三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三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0个月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护理等级的,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四)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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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给予工伤补偿,你可以向其要求或者要求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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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