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9年1月,我在本市一家知名医院做了腰椎内固定手术。术后4个月我到医院复查,未发现异常。11月上旬,我感觉背部活动时有凸起现象。事隔不久,我到医院咨询我的主治医师,他解释这种现象可能是镙帽松动,无大碍。2010年1月我再次去医院要求复查并咨询内固定物取出时间。复查发现其中两颗镙钉已断裂且术后仍遗留在体内未取出。出院记录上写明无法取出。
大家都说这种情况医院要负责任并说属于医疗事故。因为固定物在体内未到取出时间就断裂(医师嘱咐休养一年以后才可取出)。难道骨头比镙钉还硬?我很疑惑?想要医院给予我合理说法和经济赔偿!
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向医院申请哪些诉求和赔偿?

医疗纠纷
2011-07-14 17: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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