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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们好1 我们的工厂(汽车修理厂)在去年夏天因城市改造修路拆除,市政府支付赔偿金总计370万元。 我们工厂目前参与分配赔偿金状况; 1.在2000年改制未按成企业,市政府本次视同改制。现有在册工人68人。 2.68人中在厂上班6人维持经营多年(有盈利),厂长临时推选,现厂长不是法人代表。 3.档案关系留存场内自谋出路约10几个人。 4.还有几个快要退休人员协商好后,开基本工资在家等退休。5.其他人员为由总厂强制分来人员,(总厂已经倒闭)分来人员档案关系在我厂,未在厂内工作。 6.已经退休人员。2000年改制时前后退休均有。 370万元赔偿金支付时市政府视同我厂为改制单位。我厂可以自行分配。现在370万元赔偿金在现任厂长掌握,对赔偿金分配态度消极,带领现有人员租赁场地继续经营,原有营业手续已经不再使用。以上人员都有不同分配意愿,多次讨论未有结果。现任厂长对赔偿金如何分配,370万元赔偿金本息管理使用情况不与公布,态度消极。 因赔偿金不能及时分配,对370万元赔偿金本息管理情况不了解,我们找到市政府帮助分配,政府以事太小为由不管。而我们不同情况的人员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坚持对自己有利的分配方案,但意见一直不能统一。现任厂长以意见不统一为由拒绝分配。 我们的赔偿金如何分配,通过那些途径解决,敬请指导!谢谢!

刑事案件
2011-03-25 16:00: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