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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快过年了的时候做了一个公司的单子,因为这个单子是公司送礼的活,所有什么东西都是我定的,这个活定了2套门以及套现什么的,是公司全款付的钱,放年假回来后1,2月份的工资一直不发,我就在2011年3月14号辞职了,当我辞职后我去结算工资,公司就说1,2月份没单子就没工资,我问为什么,我说年前不是说的给发800的基本工资么,领导说你现在辞职了工资就没了,于是我离开了公司,以前提到我给公司送礼的活定的门,这个门正好3月24日到货,我就以公司的名义冒领了这个门,做门的要求我要给他打个收条并盖上公司的印章作为凭证,我就自己做了印章盖上了,(公司的印章名为:东营大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我做的是东营市大东装饰公司)之后我就把这个门冒领出来扣押在我这想问公司要我的工资,现在问题是公司不问我要门,问做门的要门,做门的又问我要,我说公司不给我工资门我不会给公司。现在做门的要报警说我是诈骗,请问我这样属于诈骗么?以及我在整件事中有那些事违法的要负什么责任受到什么处罚?在就是关于印章的事我是不是存在侵权的行为等等。请好心人解答!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3-24 20:05:5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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