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姨和姨夫离婚后,孩子判给姨夫抚养,小姨每个月付抚养费。(因为我小姨经济条件不好,养不起小孩先开始我小姨付抚养费(没有手续证明),但我姨夫不给他看小孩,我小姨就不给抚养费了,他也不要,有时他高兴就给看看小孩接回去住住,不高兴就不给看,近来我姨夫再婚后,我小姨与姨夫的现老婆因为接送小孩发生矛盾,他们以小孩的名义把我小姨告上法律说我小姨不给抚养费,我以前曾多次陪同小姨去接小孩,不仅被拒之门外,还要被辱骂,小姨叫我帮她写证词,我该怎么写比较有效。具体什么时候去接我也记不清楚,因为太多次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