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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事情对方已经起诉,诉讼书如下(我是被告) 诉讼请求;诉请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财产损失费、定损费清障及停车费,误工费共计人民币6706.70元,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2010年12月4日17时30分许,原告驾驶电动车由烟汕线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地点左转弯,被告驾驶摩托车沿国辅烟汕线由西向东行驶发生碰撞,致使原告受伤并造成财产损失。事后事故经莱州市交警队认定原告负事故主责,被告负事故次责。受伤后除被告交的医疗费(1600元左右是我拿的)外,原告另外在莱州人民医院花医药费840元,事故造车财产损失费190元,误工费4210.70元,上述费用共计人民币6706.70元,后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调解未成,现原告依法具状贵院判如所请。 我想问一下:我再法庭上应该注意点什么?大约我应该再赔她多少钱?再一个就是我是无证驾驶,但我有交强险,(保险公司因无证拒绝赔付)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付吗?如果可以的话,我应该怎么做? 谢谢

交通事故
2011-03-24 22: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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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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