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一家服装专卖店里的员工.因为本店有员工要辞职,所以公司在2011年3月2号左右要求我们店盘点一次,盘点的人有我们本店的`分店的`和公司的人来盘点.盘点就只是盘了仅仅的一次,盘点完第二天下午就叫我们店里的六个人都不用上班了,但又没说解雇我们?盘点后大概二十天左右,公司就传了一张打印单过来,说一共是不见了一万三千多的货,就全部打六折后再扣我们的工资,还有备用金的也被扣了几佰块,加上失货的钱每个人就被扣了1700左右..问题第一,我想问一下,他都根本查不出失货的原因就这样扣我们的钱,这样是对的吗??第二,就是公司还没有说要解雇我们,就叫我们不用上班,我们是不是可以继续能领到工资的?还是可以索赔一些经济损失???第三,公司跟我们一直都没有签定劳动合同那些,没有帮我们买社保等....这样是可以的吗???我说的就这么多了,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