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1年承包本村39户土地40余亩,合同上说的是我的承包费用就是农业税(当时还每亩每年40多元的农业税)。签订了25年,但到现在时我实际上不但不缴纳承包费还享受了国家补贴!由于国家税费改革,所以现在我不知道我享受国家补贴还合不合法,尽管我的合同合法,我还是有点不确定我的行为是否合法!我自己也分析了一下:1按照直补精神是补给种地的,谁种地才会有农资补贴和粮食补贴。2字面上分析我承担农业税就是农业税无论多少都是我承担,甚至少到国家补贴。农业税改革我认为怎么改性质还是农业税。3而政府机关也是按谁给缴纳农业税就补贴给谁而办理的。按这3种理由我就应该享受这个国家补贴!有几户说:你种地就应该给承包费,无论付出多少都应该是付出而不是所得。按这种说法我的合同就要重签才合理,我想请专家帮我分析一下,我如果继续享受补贴合法吗?如果我现在把补贴分给39户的话,将来如果国家在改革时,甚至又改成缴纳农业税的时候,我还交不交税?(我的合同,专家分析了是有效并合法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