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上课期间 被一名校外人员无端用 *** 割伤面部,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现在已在本地派出所立案了,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实际上,办案人员也没做什么?从来没主动找我们谈过,我们去了之后,办案人员也是爱答不理的),我们提出公诉后,并要求派出所派人抓捕或拘留,他们却告诉我们必须有检查院的逮捕令才能抓捕。隔了几天后,我又去问,一个办案人员告诉我们他们现在抓不住人,要是能抓住的话,早就抓住了。可是据我们所知,那个犯罪嫌疑人经常在村子里出没,不存在抓不住的问题呀。听说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经常出入派出所,我怀疑派出所是故意不实施抓捕,我们到底该怎么办呢?
如果派出所故意不积极抓捕的话,我们应该向什么部门反映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