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
***系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村人,男、汉族、今年68岁,身份证140112194401170415,现住*****村仁义街5号。
家有俩儿子,他们已结婚多年并都有子女,大儿子从来都不尽孝心,不赡养老人,对我俩不管不看。我俩一直和小儿子生活在一起,我俩这几年身体都不好,不管吃药、打针、输液、还是上医院都是由小儿子管理、照顾。今年2010年1月2日我老伴去世后,我的病加重了。我有高血压、脑梗塞、行动不便,3月8日我去医院,拿了好多药回家输液,为省点钱,但还是由小儿子端屎、倒尿、管理照顾。大儿子仍然不管、不看、不赡养、不照顾,3月23日我又去了三大一院住俩天急症,25日才进了住院部病房,进行治疗,一住就是二十多天,依然是小儿子管理照顾。大儿子看都没看一眼,我的身体实在顶不住了,我怕万一哪天有个意外,所以我决定现在立遗嘱。
将我和他母亲名下的,*****村仁义街5号院的所有一切财产,由小儿子***继承,由***养老送终。以上是我的真实意愿,我百年后照此执行,任何人不的干涉、更改!!!!!!
立此遗嘱一式四份:
遗嘱见证人:、、、、
立遗嘱人:***
遗嘱见证人:
2010年4月16日星期五
农历二?一?年三月初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